恭请条例:
1. 无预留,唯收到订金后,洽商尾款支付时间。
2.订金至少为佛牌价格的30%,支付后任何情况下不退款。
3. 预留如果无法在指定时间内付清,本公司有权利将佛牌转让他人,且订金将不归还。
4. 恭请佛牌付款后,即代表交易完成,本公司无退款条例。
5. 与本公司恭请佛牌,可以在一年内享有50-70%折旧换新的机会,可以以当时恭请价的50-70%的价值,折旧换新,唯不能提现。
6. 任何正在促销的佛牌、佛像,将不会列入在换购清单,除非以原价换购。
7. 所有的佛牌寄出后,如有遗失、损坏,本公司不做赔偿,恭请方需与邮政方洽谈赔偿。
8. 有些佛牌恭请后,需要寄往泰国包壳,包壳时间有时无法预测,顾客无法以时间过长要求赔偿或者退款。
9. 本公司对于高价佛牌鉴定,都是采取泰国有合格执照鉴定单位眼学检测,或者古董鉴定中心作为依据。但是,如果泰国眼学方有失误,与本公司无关,本公司无退款条约但是会做出更换赔偿。证明有误唯一指标,即通过可查询背景和有古董佛牌相关数据库的科学检测机构,出示检测该佛牌为仿制品的报告数据。
10. 如果要对于佛牌做出更换的顾客,须有收据、转账记录等等,作为凭证,并且我们只是受理一年内恭请的佛牌。
12. 佛牌更换将以同等价格任意佛牌为标准。
13. 本公司有权增删以上条例。